为充分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推动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医保基金管理质效,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基本医药服务需求,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朝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十四五”期间,我市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梯次减负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医保协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较好地解决了参保人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同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跨越式发展,医疗资源供给持续扩容,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规模随之扩大,参保人就医购药可及性得到更好的保障。当前,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优质资源集中在核心城区,床位分级比例失衡,空间布局和服务功能结构存在优化空间。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总量和结构的问题,将会影响资源配置效率,加大医药机构运营压力,加剧医保运行管理风险,最终体现在“三医”协同发展治理面临多重挑战和困局,亟须制定实施我市基本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
二、起草过程
为确保《规划》制定科学合理,根据省级文件精神,我局通过学习调研、现状摸底、数据分析等措施,研究测算定点医药机构配置标准,起草了《规划》。初稿形成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讨论,并征求了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医疗保障部门、有关医疗机构的意见建议。我局将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研究,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规划内容
《规划》共分为规划背景、总体要求、配置标准及规则、测算结果及分析、组织实施五大部分。
在规划背景方面,《规划》详细介绍了我市目前医疗机构数量、床位数、千人口床位数、床位使用率及药店数量等基本情况,同时分析了我市面临形势和存在问题。
在总体要求方面,《规划》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基本需求,统筹兼顾、促进均衡布局,底线思维、保障基金安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大原则,提出到2028年末初步形成“资源配置均衡、就医报销便捷、基金安全高效”的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格局的总体目标。
(三)在配置标准及规则方面,《规划》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分别提出了资源配置标准。定点医疗机构资源配置实施床位总量控制,定点零售药店资源实行“15分钟服务圈”合理配置。对定点医药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基于总量调控准入,坚持供需导向优化增量,结合评估调整存量。
(四)在测算结果及分析方面,《规划》公布我市测算结果及适用管理规则,强调要加强日常管理,采取组织评估、考核评价、监督稽核等多种方式,分步实施、循序渐进,逐步将不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调整退出资源配置范围。
(五)组织实施,《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确保规划有效落地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