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人员: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更好为参保人员提供医药服务,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截至目前签订完2025年《朝阳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服务协议》(简称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公布,请广大参保人员就近按需就医购药。
附件:2025年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附件:2025年签订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