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可持续运行,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异地就医政策有效衔接,结合我市实际,拟调整大病保险异地就医支付比例,现将《关于调整朝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异地就医支付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请于2025年4月11日前,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
联 系 人:李雪飞
联系电话:2791805
电子邮箱:cyybdyk@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朝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异地就医支付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
截至4月11日,共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0条,拟采纳0条。
关于调整朝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异地就医支付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为确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异地就医政策有效衔接,现就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异地就医支付比例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调整为:0-5万元(含5万元)支付55%,5-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60%,10万元之上支付65%,自2025年4月15日起执行。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和医保帮扶对象继续按现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执行。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3日
相关解读:关于《调整朝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异地就医支付比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