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2025年)
    时间:2025-02-07来源:朝阳市医疗保障局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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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朝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制定城乡统一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市直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政策,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朝阳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朝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部分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653.6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3.6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653.68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599.48万元;

    2.项目支出54.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54.2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减少0.21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经费缩减。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朝阳市医疗保障局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0项目0万元 ;0项目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朝阳市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25.20万元,主要包括人员经费316.55万元;公用经费58.65万元(其中:办公费6.3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邮电费1.2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物业管理费2.16万元、劳务费40.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燃油费)4.9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0万元);项目经费50.0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朝阳市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朝阳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为8.2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为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 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变化。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金额
    20242025
    合计8.208.20
    1.因公出国(境)费00
    2.公务接待费0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208.2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
    公务用车运行费8.208.2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朝阳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54.2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映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分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518市医保局-部门预算批复表(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