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按照《关于调整朝阳市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缴费年限的通知》(朝医保发〔2023〕7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在朝阳市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且在本地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现就7号文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有关政策明确如下:
在2003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一、2003年12月31日以前,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依据。
二、异地转入人员按照上述“一”条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三、2003年12月31日以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其缴费年限为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