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市)区卫健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卫健委、民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生活困难的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健康救助实施方案>(辽医保〔2022〕67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朝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朝阳市民政局 朝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