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保障知识问答之一:参保缴费对象
    时间:2021-07-13来源:医疗保障局点击:

    一、国家对参加医疗保险是怎样规定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挂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统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医保目录,规范医保支付政策确定办法。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也就是说,每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应当参加医疗保险,从而获得医疗保障。

    二、什么人可以参加医保,分几种类型?

    医疗保险按参保对象分为两类,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

    (一)城镇职工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中省直及外地驻朝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2.城镇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体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3.农民工。

    4.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职)人员。

    (二)城居民。

    原来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20年国家将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一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除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本市户籍人员;2.非本市户籍的在校学生。

    3.非本市户籍但取得本市居住证的外来非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