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文件精神,按照《朝阳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准入经办规程(试行)》程序,经医疗机构申请和综合评估,对以下3家评估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如下:
1.朝阳双塔万众中医院
2.朝阳安润中医院有限公司
3.朝阳城南医院有限公司
以上新增3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3月4日至3月8日,凡对上述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有意见者,请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向朝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部反映。
联系电话:0421-2638957
朝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3月1日